根据学校《2018年学校奖学金(个人)评审通知》和《2018年学校奖学金(集体)评审通知》精神,按照我院《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经学生自愿申报、年级初评、学院复评,拟确定2016级龙彦文同学获得博雅金桂奖学金,2017级钟雨庭和马育浦同学获得博雅银桂奖学金,2015级高姝睿等11名同学、2016级范淑文等9名同学、2017级王恺元等8名同学获得博雅丹桂奖学金,2015级屠露洁等4名同学、2016级刘祎等3名同学、2017级王琬等4名同学获得树人金桂奖学金,2015级刘萌等13名同学、2016级李安琪等17名同学、2017级季卓琦等17名同学获得树人银桂奖学金,2015级王艺雯等22名同学、2016级梁小洁等23名同学、2017级季卓琦等22名同学获得树人丹桂奖学金;拟推荐2015级杨晓雨等9名同学为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本科生)候选人,东三615、东三407、元二217、元二206等4个集体为集体奖学金获得者(本科生)候选集体。
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月31日-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委员钟文锐同志反映,联系电话67866863。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