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20〕2号)文件精神,决定征集作品参加湖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举办艺术节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湖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主题为“奋斗·创新·奉献”。参选作品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华师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作品类别
依据湖北省大学生艺术节赛事安排,上报作品以“三优一案例”(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为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文艺节目
优秀文艺节目以大型节目为主,体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戏剧和朗诵。
1. 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 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 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 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优秀美术作品
优秀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美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 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 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 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 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
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工作坊的主题是“艺术的创意与创新”,鼓励学校美育关注创意、参与创新、享受创造,为学校美育的创新成果和学生的创意理念转化为现场展示和现实产品搭建平台,实现艺术引领创新,创新引领创业,拓展高校众创空间,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工作坊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个项目展开。
1. 艺术与科技
体现艺术美化科技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科技融合,促进科技艺术化,提升科技美感的创意创新实践,如艺术对设计、工艺、材料等的影响和体现。
2. 艺术与校园
体现艺术美丽校园的理念,展示艺术与校园谐合,引领大中小学校的审美品味,塑造良好形象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橱窗、走廊、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3. 艺术与生活
体现艺术美好生活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生活融合,丰富日常生活趣味,提高日常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等的设计制作。
4. 艺术与美丽乡村
体现艺术美化乡村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聚焦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学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1. 内容
依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1)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2)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3)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4)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
(5)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6)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7)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8)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9)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10)高校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11)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2. 原则
(1)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3. 撰写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格式如下: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四、参与对象
优秀文艺节目、优秀学生美术作品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分甲组(非艺术专业学生组)和乙组(艺术类专业学生组)分别遴选和报送。文艺节目和美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学校上报湖北省甲、乙组节目和作品的比例为:甲组80%、乙组20%。
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在校师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一队一坊,每队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6—8人,指导教师1—3人。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报送要求
优秀文艺节目以集体节目为主,评选将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参评节目均需录制成光盘并上报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参评节目需填写《优秀文艺节目申报表》(见附件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参评优秀美术作品需填写《优秀美术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将采取报送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的方式进行评选。参评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需填写《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表》(见附件3)。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将采取分组分类的办法进行评选。参评的美育改革创新案例需填写《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4)。
请参评作品主要负责人,依据作品类别准备好相应材料:《优秀文艺节目申报表》(附件1)、文艺节目视频;《优秀美术作品申报表》(附件2)、美术作品照片、原件;《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表》(附件3)、艺术实践工作坊视频;《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申报表》(附件4)、案例正文。
相应类别的申报表(命名格式:负责人姓名+负责人学号+作品类别+申报表)+作品材料文件夹(命名格式:负责人姓名+负责人学号+作品类别+作品材料)放在同一压缩包内,于2020年11月5日00:00至11月8日中午12:00发送至邮箱:2901895771@qq.com。
需缴交作品原件的,请将原件于11.7-11.8的8:00-17:00时段,送往南湖综合楼7036。
六、联系方式:
宋宁宁 Tel:15518006372 QQ:2901895771
苏文英 Tel:15927069858 QQ:1462848509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