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9〕166号)和《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部特制定招生细则如下:
二、组织机构
1.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罗丽华、刘清堂
2.督查工作组长:黄涛
举报电话:027-67867917 举报电子信箱:huangtao@mail.ccn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邮编:430070
3.考核小组:全体博士生导师
三、招生专业目录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s.ccnu.edu.cn/info/1075/6519.htm
四、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ccnu.edu.cn/info/1075/6502.htm
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申报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手续。
五、资格审查
初审: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学部组织专家对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考核(外语水平20分,研究成果产出30分,硕士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开题报告或初稿)30分,研究计划书20分)。根据初审成绩根据导师的指标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综合考核人数:录取名额)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名单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博士招生相关制度,学部“审核—考核”招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分别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学术型博士
1)外语水平
采用笔试方法,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考试内容及难度不低于全国英语水平考试6级水平,或出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水平,或出国外语相近水平等。
2)专业基础
采用笔试方法,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考试科目包括:学科基础理论(040100教育学)和信息技术应用基础(078401教育技术学)(软件开发技术基础、数据结构、算法设计等)。
3)综合素质
采用面试方法。考查内容涉及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科研潜力、创新意识、学术视野等,成绩100分。申请人针对学科学术认识、学科研究热点问题、及个人发展规划等运用PPT做报告,并与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组进行学术交流,每个考生30分钟左右。专家组根据考查情况进行独立打分。专家分的平均值作为综合素质成绩。
2.教育博士
1)外语水平
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者,外语水平考核予以免试:①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IELTS≥5.5;TOEFL≥75;英语专业四级(TEM 4)成绩为“合格”。②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③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特级教师或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校长、老师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须参加外语水平笔试考试。
2)专业基础
采用笔试方法,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
3)综合素质
采用面试方法。考查内容涉及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科研潜力、创新意识、学术视野等,成绩100分。申请人针对学科学术认识、学科研究热点问题、及个人发展规划等运用PPT做报告,并与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组进行学术交流,每个考生30分钟左右。专家组根据考查情况进行独立打分。专家分的平均值作为综合素质成绩。
七、择优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资格审查成绩 *10%+(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40%+综合素质成绩*50%
1. 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该方向划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进入最后的录取排名。
2. 同一招生专业方向内,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顺次进行拟录取。
3. 导师招生指标未完成的,将在结合考生志愿的基础上,从本方向其余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顺次录取。
八、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日期 |
备注 |
考生网上报名 |
2020年12月18日- 2021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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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1年1月5日前 |
以当地邮戳为准,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至我单位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1年1月11日前 |
请查看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网站招生信息通知公告 |
网上缴费 |
2021年1月11日— 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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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各单位实施细则 |
2021年1月22日前 |
请查看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网站招生信息通知公告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
2021年3月15日前 |
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请查看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网站招生信息通知公告 |
综合考核 |
2021年4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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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拟录取名单给研究生院 |
2021年5月中旬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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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上报拟录取名单 |
2021年6月上旬 |
拟录取名单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
考生办理拟录取手续 |
202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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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21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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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请关注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后续通知。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