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我院《本科生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及补充说明的有关安排,经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评审小组资格审核、公开答辩,拟确定2015级聂静等6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2015级汪双等15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经评审小组现场讨论,结合实际情况,将2017级1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调整至2016级)。
公示时间为9月25日-9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委员钟文锐同志反映,联系电话67866863。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小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