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我院《本科生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的有关安排,经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评审小组资格审核、公开答辩、综合评议,拟确定2016级刘昕、焦新月、李玉聪,2017级詹镜、王蕊,2018级朱雪莉等6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拟确定2016级龙彦文、韩絮、韦莉娜、张静、邱童静,2017级张心雨、马静、陈邓康、李璐瑶、耿可欣,2018级刘瑾瑾、阳思雨、陈天骄、邱璐莹、王祯妮等15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9月25日-9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委员钟文锐同志反映,联系电话67866863。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小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