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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作者:曹芬荣    时间:2019-05-27 10:30:10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我院决定在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二、组织机构

督查工作小组名单(须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

钟文锐举报电话:027-67866863举报电子信箱:zwr@mail.ccn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邮编:430079

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导师

045100教育

 3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3

杨九民

左明章

张屹

四、选拔程序

(一)申请

请参照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新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http://gs.ccnu.edu.cn/info/1075/4681.ht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9号楼631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曹芬荣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请使用EMS邮寄


(二)资格审查

初审: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根据初审成绩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复试人数:即录取名额)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进行公示。

(三)综合考核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博士招生相关制度,学院“审核—考核”招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分别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1)外语水平

采用笔试方法,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考试内容及难度不低于全国英语水平考试6级水平或出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水平。

2)专业基础

采用笔试方法,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考试科目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应用(040100)(含教学设计、教育技术研究方法、学科发展前沿等)

3)综合素质

采用考查方法。考查内容涉及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科研潜力、创新意识、学术视野等,成绩100分。申请人针对学科学术认识、学科研究热点问题、及个人发展规划等运用PPT做一场30分钟左右的报告,并与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组进行学术交流。专家组根据考查情况进行独立打分。专家分的平均值作为综合素质成绩。

(四)择优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考核成绩=资格审查 *10%+(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40%+综合素质成绩*50%

总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研究生处给予名额择优录取。




   教育信息技术学学院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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