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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星光领航计划”2019-2020学年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4 18:58:13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构建“三全”育人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优秀学子在朋辈辅导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低年级同学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实现高质量发展,我院决定在本科生中实施“星光领航计划”,旨在招募一批品学兼优的中高年级志愿者为大一年级学生开展思想引领、生涯发展、专业学习、科研比赛、综合素质提升、学生事务等方面的个性化指导。为实施好该计划,现面向2017级、2018级本科生招募“领航志愿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募对象:我院2017级、2018级本科生

二、招募人数30名

三、招募原则: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向服务

四、招募条件:

  1. 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综合表现突出;

  2. 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截至目前平均学分绩多次稳定在本专业前50%内;

  3. 本计划同时为本科党支部一项长期开展实践的“特色党日”活动和党建带团建的重要举措,建议2017级、2018级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其他同学踊跃参加。

五、服务内容:

入选计划的“领航志愿者”与2019级学生结对组成一个共同成长小组(一般为4至5人,今后根据新生入学人数适当增加小组成员并补充志愿者),长期保持联系,积极交流沟通,了解思想动态,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进行引领、指导和帮助。除开展日常沟通与服务外,“领航”志愿者需每学期为小组成员办好六件实事(可在本小组或联合另外一个小组举办),即:

开展一次思想交流或理论学习活动;

开展一次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的经验分享活动;

开展一次专业课或公共课学习的讨论活动;

开展一次参与科研项目或各类比赛的分享活动;

开展一次在学期间克服困难、自强不息的志愿者个人事迹讲述活动(服务期间只需开展一次即可);

开展一次有利于促进小组成员发展的其他方面的活动(此项根据志愿者个人自身特点和擅长领域进行)。

六、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1个学年以上。志愿者需做好工作记录,并于学年末进行总结汇报。

七、激励机制

志愿者一经录用,不得擅自退出服务。1个服务周期结束后,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先进个人(部分)评选细则(2019年4月修订)》中的“其他加分”项加分内容,对顺利完成服务的志愿者给予3分的奖励,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授予“星光领航计划十佳志愿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进行事迹宣传,对中途退出或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个人酌情给予低分或不进行加分奖励。

八、招募流程

    1. 请报名者填写《“星光领航计划”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一),于2019年10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送至学院964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65427480@qq.com

    2. 名单公示将根据报名情况和人数需要择优录取,并发布公告。

特此通知。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本科生党支部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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