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校学生资助中心《2019年校设奖学金(个人)评审通知》《2019年校设奖学金(集体)评审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个人奖学金评选
(一)奖项设置标准及具体条件
(1)博雅金桂 5000元/人
1、参评人该年度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参评人平均学分绩排名为所在专业的前10%(含10%)。
3、满足第二条件下,参评人的综合成绩排名为专业第一(为国奖国励获得者之外,排第1名)。
4、其余参评条件均以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5、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评人按照其综合素质加减分进行排名,除去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其余同学依据排名评选博雅金桂奖学金。
(2)博雅银桂 3000元/人
1、参评人该年度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参评人平均学分绩排名为所在专业的前10%(含10%)。
3、满足第二条件下,参评人的综合成绩排名为专业的前10%(含10%)。
4、其余参评条件均以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5、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评人按照其综合成绩进行排名,除去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其余同学依据排名评选博雅银桂奖学金。
(3)博雅丹桂奖学金 2000元/人
1、参评人该年度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参评人平均学分绩排名为所在专业的前40%(含40%)。
3、满足第二条件下,参评人的综合成绩排名为专业的前40%(含40%)。
4、其余参评条件均以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5、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评人按照其综合成绩进行排名,除去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其余同学依据排名评选博雅丹桂奖学金。
(4)树人单项奖学金 1000元/人
1、参评人该年度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参评人平均学分绩排名为所在专业的前40%(含40%)。
3、满足第二条件下,参评人的综合成绩排名为专业的前40%(含40%)。
4、其余参评条件均以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5、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评人按照其综合成绩进行排名,除去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其余同学依据排名评选树人单项奖学金。
以上奖学金申请者,若未评上所申请奖学金,可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参与下一等级奖学金的评选。
(5)发明创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发明创新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
2、资助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3、资助名额: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
4、具体条件:
(1)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院集体活动,与同学相处融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3)大学期间获得专利授权证书;
(6)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1.奖项设置:奖励金额为每人1500元。
2.资助名额:名额不超过100人。
3.具体条件:
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ⅱ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ⅲ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院集体活动;
ⅳ厉行节约,生活俭朴,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
ⅴ在专业学习、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成绩者;
4.申请学生必须为在校少数民族本科生。
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各校级社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校长奖、专项奖学金不受其他奖项限制;获得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可申报获得一项校级社会奖学金。
(二)申请对象及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金额以及前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际情况,各类个人奖学金申请对象及名额分配如下:
1.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
(1)申请对象:获评2018-2019学年度校三好学生的学生。
(2)资助名额:详见下表。
奖学金类型 |
年级 |
名额 |
博雅金桂奖学金 |
2016级 |
1 |
2017级 |
1 |
2018级 |
1 |
博雅银桂奖学金 |
2016级 |
3 |
2017级 |
3 |
2018级 |
3 |
博雅丹桂奖学金 |
2016级 |
14 |
2017级 |
13 |
2018级 |
10 |
2.树人单项奖学金
(1)申请对象:获评2018-2019学年度校三好学生的学生。
(3)资助名额:详见下表。
奖学金类型 |
年级 |
名额 |
树人单项奖学金 |
2016级 |
12 |
2017级 |
15 |
2018级 |
14 |
注:(1)各专业名额分配由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2)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保留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对分配至各年级的金额和名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3.发明创新奖学金:推荐名额不限。
4.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不限。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1)申请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的学生请于10月30日上午12点前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进行申请;
(2)申请发明创新奖学金、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个人请自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申报表2019》(附件3),并于10月30日前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进行申请;且提交PDF附件(附件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和奖项指定提交材料等,建议先在word中编辑,标注页码,再生成PDF,PDF统一命名规则为:奖项全称+学院+学号+姓名),PDF电子版模板请参看(附件4),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并于10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年级初评
各年级辅导员于10月31日前按照学院评选细则完成评审工作,向学院提交初评结果。
3.学院复评
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11月1日前完成材料复审、结果汇总、综合认定等工作。
4.公示并上报学校
11月4日前,按学校要求完成结果公示、系统审批和材料上报工作。
集体奖学金评选
集体奖学金评选按学校文件及通知精神进行。
三、申报要求
1.此次评选请各年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申请的同学,必须是符合条件的学生。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2.申请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申报。
3.本通知未规定的,按学校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远航
联系电话:027-67861587
附件:
1.《2019年校设奖学金(个人)评审通知》
2.《2019年校设奖学金(集体)评审通知》
3.《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申报表2019》(个人)
4.《pdf电子版制作模板(2019)》(个人)
5.《华中师范大学自主创业奖学金申报表》
6.《华中师范大学集体奖学金申报表》
7.《pdf电子版制作模板》(集体)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9年10月29日